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成功举办 | |||||
|
|||||
2020年9月26日下午3点,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在北京栗林山庄召开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会议由杜亚宏理事长主持,出席理事应到7人、实到5人,监事应到1人、实到1人,列席增补理事候选人应到12人,实到11人。 会议听取了杜亚宏理事长所作的《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疫情期间线上业务情况总结》的汇报。 理事会成员通过了《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疫情期间线上业务情况总结》。 会议认为,自2020年武汉疫情爆发以后,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业务平稳发展,近50%的业务已从线下转为线上进行,随着疫情进入尾声,这一比例将逐步下降。但通过半年来线上业务的开展,我中心取得了宝贵的线上活动经验。未来,线上业务将成为我中心的业务的重要组成形式,且会占据一定量的比重。 理事会成员就增补理事事宜达成共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共增补理事12人。 增补理事黄俊、卢小马、杨泉、王冉、宋晓昕、高晓嶙、惠瑞、张玲芳、胡国梁、陈闯、王虎军、尹秋生,同意票数达到到会理事数的2/3以上;
理事会成员通过了修改《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章程》相关内容的事宜。 修改内容如下: 1、《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章程》修改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开展医药卫生科技领域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促进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北京医疗单位的科技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市民。”改为“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通过开展医药卫生科技领域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促进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北京医疗单位的科技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市民。” 2、《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章程》修改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改为“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本单位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单位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 3、《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章程》修改第十条,由“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7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 4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改为“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9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 4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新增补的理事会理事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坚决拥护以杜亚宏理事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为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无私奉献。 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
|||||
上一篇:
关于召开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会议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
北京中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
办公室电话:010-68161898 邮箱:contactus@cmhc.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1号楼一层105房间 邮编:100036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5458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43393号-1